戴上耳机,用DuPre的忧伤隔绝宿舍内萎靡的市井之音。开始思考。
这部电影真的使我陷入了迷茫,因为那也是我所坚守的:principle and Integrity 。
虽然不能说是正义的守卫者,但是在公正、平等、自由等神圣的问题上面我一直以坚持自我为原则。长期以来也一向的如此执行的,可以说这一点是我个人并不成熟价值观念里面的一个重要支柱,以它为中心延展出了许多我日常的行为理念。并且我一直以此为荣,以做一位正直有正义感的人作为人生的目标之一。
就像没去复读,这就是我坚持自我的所做出的身体力行的抗争,因为我认为那是病态的,主动地献上又一年的青春给吃人应试教育是病态的,所以我拒绝。当然后来实践证明幼稚的我错了,但没关系,试错而已。并没有影响到我的人生态度以及各种观。
但现在,我犹豫了。
不知道这样做是否还是正确的了。
这部电影在我眼里并没有关于国家与个人的各种讨论,它是一个预言球,为我展示着我的未来。因为坚持自我,所拥有的未来。
这就又使问题回到了一个被无数哲人探讨过的问题: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
举个最近的就在嘴边的
“A man leaves his family to go to the jail to protect the principle, and they name the holiday after him. A man leaves his children to go fighting a war and they erect a monument to him. A woman does the same thing and she’s a monster. If we back down, what we’re saying, Albert?
Trust a reporter as long as she’s not a mother, ‘cause they’ll crack. The truth is, if I had known that writing the fucking story would separate me and Timmy, I would never done it. But here we are, the story’s been published and the path’s been chosen, and there’s no way back.”
因为是讲述女记者所代表的对真实的追求与检察官所代表的对国家利益的维护之间的矛盾,所以我对此片兴趣很浓厚。看过之后也很喜欢。但由于我对美国司法体制的不了解,因此对于女记者被控诉、被投入监狱,之后出来后再次被投入监狱的这个问题理解得。上次给刘乾坤同学说这影片,让他回去看过之后给我说说这个问题,至今未有联系
真相是要付出代价的!但结局让我觉得太矫情了。——||——哎,感慨啊感慨,本不想再次说的但又忍不住:要是在中国啊。。。。。。。。。。。早就被和谐掉了!—— ||——为什么中国那么多电影在歌颂政府官员的廉洁和无私还组织学生去看逼你睁大眼睛去看而从没看到揭露政府腐败的电影,但事实确实大家都心知肚明的!而老美政府总是被电影抨击而巍然不动呢,我们却容不得一点议论,稍有风声便胆战心惊且难得的极具工作效率的把它们“和谐”掉了,这社会。。。。多和谐啊!
美国副总统切尼因中情局特工身份泄密案被起诉
2006年7月14日 06:51
东方网7月14日消息:美国中央情报局前秘密特工瓦莱丽·普莱姆和她的丈夫、前美国外交官约瑟夫·威尔逊13日向法庭起诉副总统切尼等人,指控他们阴谋破坏她的职业生涯。
普莱姆夫妇在起诉书中指控切尼和他的前办公室主任刘易斯·利比以及布什总统的首席政治顾问卡尔·罗夫等人故意泄露她的秘密特工身份,以作为对威尔逊公开批评布什政府伊拉克政策的惩罚。切尼等人的行为侵害了普莱姆夫妇的有关宪法权利和隐私权
对这部牵涉自由、宪法、政治的电影,只做一点背景介绍和说一点个人浅薄的说法,欢迎大方之家补正。
(一)什么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电影中一直提到“第一修正案”,那么到底什么是“第一修正案”?查了网络资料,所谓的“第一修正案”其实只有一句话:"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1787年,美利坚联邦成立不久,开始起草美国宪法,并提交给各州立法机构批准。有些人提出了宪法无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疑虑(很多人都持怀疑态度,甚至敌视,当时问世的7条正文,没有一条是保障公民人身自由与安全的人权条款)。对此
“真相至上”和新闻编辑室第三季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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