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豆瓣评分不高,但实际上是一部非常牛逼的电影。
故事讲在越战期间一个美国父亲用爱如何找回丢失的女儿。当时反战高潮,马克思主义者借机搞邪教式洗脑,女儿被卷入政治谋杀。通过一个家庭,串起美国一段历史。
我猜豆瓣评分低的原因是这部电影稍稍有点散,节奏较为舒缓吧,反正这个分数不能反映这部电影价值。
在这部电影里,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家庭教育的意图走向了自身的反面,而是青少年尝试发起的社会革命也走向了其自身的反面。他们越是希望得到什么,其行动对自身造成的结果就距离其目标越远。皈依耆那教也是如此,“背叛”了中产阶级父母灌输的价值之后,女儿最终又“背叛”了无政府主义。但如昆德拉所说,第二次背叛并非意味着她能返回到第一次背叛之前,她距离之前的生活越来越远了。与《阿甘正传》结尾处,珍妮的表面回归不同,作为女儿的她一去不返。反而是那位手套工厂的黑人职员令人印象深刻
不想说太多的废话,一个近乎完美家庭里成长起来的一个近乎疯狂地女儿,用自己所谓的高尚亲手葬送了自己父亲的人生。我所感到的在那样一个动乱又安稳的年代背景下,一位平凡的父亲对女儿真挚无私,不求回报,深沉压抑的爱。妻子的无耻背叛与贪图享乐使他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个他曾经深爱,把自己夹在女儿和她之间饱受煎熬的那个女人。主人公在听到女儿所遭受的种种非人一般的待遇后所表现出的出离的愤怒与妻子冷艳高贵愈发青春光彩照人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女儿的思念与担忧让他的内心从未得到片刻愉悦,而碍于亲人朋友又不能流露出来,多年的压抑,饱受痛蚀的灵魂,再也不愿忍受让女儿受到分毫的伤害。于是她不顾妻子的阻拦,收拾起他一直珍藏的承载着关于他与女儿之间最温馨美丽的回忆物品去等待女儿出现。然而女儿依然拒绝跟他回家,最终他愤然扯下了女儿脸前的面纱,看到的女儿残缺的牙齿,想到了女儿曾经经受的难以言表的苦难经历,他再也不愿做一丝强迫女儿意愿的事情了,他只能静静地离开,等待着再次探望女儿。然而,女儿再也没能出现
威廉·曼彻斯特在《光荣与梦想》中记录了一起案件:1967年,一个名叫琳达的18岁少女,茶叶进口商人的女儿,拒绝回马里兰的贵族学校,转而去纽约学艺术。搬到东村之后,她将家里寄来的钱全部用来买毒品,并沉迷于滥交。当年10月,她在一个遍地狗屎、蟑螂和垃圾的锅炉房里与一个流浪汉约会时,遇到四个黑人毒贩。琳达在被强暴四次后,与炮友一起遇害。
和不知所措的“瑞典仔”一样,琳达的父母永远搞不清楚,他们的女儿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从小性格腼腆,喜欢到俱乐部骑马。那一年,仅旧金山一地就有1.5万青少年离家出走,加入了嬉皮士的流浪队伍。那当然是一种在循规蹈矩的生活轨迹下不可能有的人生体验。然而那些做父母的收获的只有噩梦。他们给警察局寄去了数以万计的照片和寻人启事,有些孩子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菲利普·罗斯的原著对这场世代更迭引起的动荡写得更加深刻细腻,但电影不得不砍掉了大部分的絮絮叨叨。60年代的美国,半数人口在25岁以下。战后经济的繁荣使他们成为可以“随意去哪里,随意干什么”的一代人
不谈演员 不谈镜头 就说这部剧本子有多烂。
作为没看过原著的电影党表示,二万你还是好好的当演员吧,导演真的不适合你。
这部剧的本子对本剧的影响减分到没分可减。
首先视角混乱,开篇二十分钟还停留在NPC视角,作为一部电视剧,已经浪费了最佳开篇时间。然后就切入了Seymour视角。我能理解导演想在有限的篇幅里表现尽量多的内容。既想表现尼克松时期越南问题和黑人歧视社会矛盾,有想表现merry激进主义对身边的人和她本人的伤害,并且想把片子拍成男主一生的伪纪录片。贪多嚼不烂
《美国牧歌》这不是无因的反叛,而是美国精神史的病理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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