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民事交叉案件中,如果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纠纷由于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或者一个法律事实的发生导致了后一法律事实的发生,从而先后产生了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争议,可以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来审理。在二审案件的审查中,当事人提请二审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全面审查原则,即不仅审查行政诉讼部分,还要审查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如果当事人提请二审时放弃部分上诉权,则应当区别当事人放弃的部分是行政部分还是民事部分作不同处理。如果当事人放弃的是民事判决部分的上诉权,因民事判决对行政判决的结果没有影响,且当事人放弃的民事权利是其可以自行处分的权利,故没有必要对民事部分再行审查;如果当事人放弃的是行政判决部分,因行政判决对民事判决的正误有直接影响,且由于行政行为本身属于国家公权力的行使结果,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应当运用公权力积极进行纠正,故二审可以对行政部分一并进行审查,即进行全面审查,如发现行政判决有误,可以先中止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先行纠正该错误判决后,再行恢复审理二审的民事部分。
行政诉讼应当一并审查,行政诉讼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一并进行审查 2020-12-23
行政诉讼提出一并审查,行政诉讼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一并进行审查 2020-12-25
行政诉讼能不能一并审查,行政诉讼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一并进行审查 2020-12-23
行政诉讼审查抽象,行政诉讼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一并进行审查 2020-12-23
行政诉讼中的一并审查,行政诉讼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一并进行审查 2020-12-25
行政诉讼抽象审查原则,行政诉讼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一并进行审查 2021-01-02
行政诉讼可以抽象,行政诉讼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一并进行审查 2020-12-23
公民、法人一并提出抽象行政行为审查要求的,行政机关如何处理? 2020-01-20
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申请怎么提起?如何进行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的申请? 2020-05-16
行政法规规章不可以附带审查,行政复议中对于可附带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为什么要排除“规章”以下的行政行为??? 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