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的时候,我买了本文楚安译的《在路上》,那是漓江第一版第三次印刷。墨墨迹迹花了半年的时间才看完。完后,一向懒惰我拿起笔来给出版社写了一封信,现在具体记不太清了,反正大意就是由于文教授的原因让本书的价值能打个对折,当然信的措辞也不是很文明。信最后发还是没发也记不清了,这些年脑细胞荒废的太多,很多事情比较模糊。现在想起来,书也不是那么糟糕,至少文教授让中国一部分人先进行了自我暗示,给自己找了个晕晕乎乎偶像。于是很快我也觉着自己是这么回事儿,笼络了几个人建了个叫“垮掉的一代”的网站。没事儿就来上一段歌谣,评书,小品。网站也维护了四五年之久,后来几个人都工作的一腔狗血,这点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中间大约又读了几遍《在路上》,除了灰狗汽车和对文教授的怒气,基本也没记住什么。反倒是后来的《达摩流浪者》让我十分喜欢。以至于没事儿就让自己像骚年们一样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一下。至于再往后的部分文章,不是在国外被炒冷饭,就是在国内被译者蒙小傻逼。金斯堡之类的小跟班儿
2小时19分的电影,很怕看,担心不好看坚持不下来或者看完以后大呼浪费时间,片子有些流水账,从东到西又从西到东,最后杀向南方墨西哥。一路上男男女女抽大麻、偷东西、违章驾驶、滥交,这些坏孩子做的事情出现在电影中却有另一番味道,因为他们是文学青年,他们拿着一本《追忆似水年华》而上路。如果一个少年犯是文青是不是可以减刑?这个我觉得需要请教高晓松和石康,他俩应该有发言权。
没看过原著,总觉得最后的结尾有些突兀,迪安怎么可能就抛下赛尔一个人离开墨西哥呢?还把钞票都顺走了。太不可思议了,因为迪安抛弃妻子和赛尔去闯荡,这样的人基本上不会出卖兄弟的,否则这个人就基本丧失人性了,他的人生中已经没有什么值得肯定的东西了。这个动机之前没有暗示,觉得难以理解。而结局也是他和赛尔的再相逢,很悲剧,这个结局让人不爽,但对作者没什么可批判的,实际的青春也许比这要残酷更多。
美国人,似乎婚前再怎么放浪形骸,婚后就老实了,因为什么都见过都玩儿过了,就好像高晓松老师一样,年轻时候耍够了
一直没敢看这部片子,因为原著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可能有天我也会老去,也许到了那天我会对老杰克不屑一顾,是我现在深爱着的老杰克啊,可我甚至不知道到时候我究竟会不会想起这时候,他给我带来的一次又一次贯穿整个青年的沉思和灵感。
我觉得本作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体现出在路上的感觉,那辆哈得孙汽车飞驰在西部时仅仅给了几个镜头就完了。大部分都是在城市里,纽约、丹佛、旧金山,大概导演更想拍出“垮掉的一代”的生活状态吧。
我觉得片中的迪安语速有些慢,这让我有些不满意。也许是受原著影响,凯鲁亚克在书中把迪安形容为“一阵风”,而且凯鲁亚克把整本书写出了很快的速度感,所以我会觉得这部电影的一切都是慢的。
威廉巴勒斯和艾伦金斯堡在剧中的选角我是认为挺好的,金斯堡看久了竟然有些迷人。
黄昏时塞尔在一个没人的农场小房子旁,拿着一根短小的笔头在小本子上写字。这绝对是我心中的最佳镜头了。
开头和片尾的那首歌很好听啊,看电影前就听了一遍又一遍,在电影中成功收获了歌词。
从开头可以看出来是根据未删节本拍的
在路上:有意思的剧情片 总的有些事你是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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