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是怎样规定的
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主要有致人重伤、死亡两种。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回勒答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考试中,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行为人为排除被害人反抗而实施暴力的行为是在强奸的犯意支配下实施的,其目的是为了顺利的实施强奸。因此,对于强奸过程中为排除被害人反抗而实施暴力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成立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刑法中,什么是结果加重犯?请举例。 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
常见的故意犯罪
1.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2. 强奸致人重伤的、死亡的;
3. 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
4.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
5.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
6. 绑架致人死亡的;
7. 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 放火、爆炸、投毒、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9. 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10. 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
11.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12.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
13. 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
14. 劫持船只、汽车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
16.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17. 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伤的;
18.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客观上不能退还的;
19.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的结果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是过失的。
常见的过失犯罪
1. 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
3.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刑法中哪些是结果加重犯有列举几种加重情形的。。结果加重犯是在更高一级的量刑刑期段的概念。。
如强奸罪分3年以上10年以下和10年以上有期、无期、死刑,而法条中有列举几种处以10年以上有期、无期、死刑的情况,这就是结果加重犯适用的刑期幅度,跟加重处罚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