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在于技巧、章法、艺术等东西,更多的是写我之所感所悟,个人观点不喜勿喷(有问题可以探讨)。
当那个富人(Harry Myers)投河被流浪汉(卓别林)伸手救了时,我以为这就是城市之“光”,就是影片的重点,但我忽略片子的长度,肤浅了片子的深度。另外,不难看出,片子里很多细节都是精心设计的,花费了很多精力和心血,在此不再多言。下面,进入正文。
匆匆过客们,行走于车水马龙、霓虹闪烁而又混乱不堪的人世间;迷茫和孤独笼罩着人们,心浮气躁、追名逐利。还好,这城市之光照耀在众生头顶,偶尔洒落一点光芒在幸运的人们身旁,让这些上天的宠儿,不论贫富贵贱都得以见到光明,感受到人间尚有温暖;也让沉醉于杯红酒绿的赌徒们不至于为追逐金钱和利益而虚掷一世,在无我无他的状态下救赎自我、升华灵魂。
被光芒照耀久了的人,自身也会发光。
真开心!中秋节这天下午看卓别林的《城市之光》,晚上看《脱口秀大会》,上床躺下之后觉得头疼,是笑的。
卓别林是喜剧大师,《城市之光》是他的经典影片,看的过程中我哈哈哈哈,看完之后回味无穷。
惹人发笑的那些段落就不用说了,你得自己看,影像和表演的幽默是无法转化成文字的,这部又是默片,完全没有台词的参与,别说是文字,甚至我的观后感在这样一部百年经典面前都不值一提——看的过程中都笑出了眼泪,看完后还有什么能够超越那一刻的幸福感?
这就是喜剧的魅力吧,过多的解读只能显得乏味。
这是正儿八经第一次看卓别林的电影。有些人你不得不佩服,默片配喜剧真的是一种太过于独特的享受,夸张的肢体和精准的节奏时隔86年还能让我忍俊不禁,美妙的音乐从头贯穿到底,很好地衬托了每一个场景的人物情绪,但是最最重要的是电影的真善美本质,真的像金子一样在发光,让人心情无比舒畅,对那个年代的城市,社会的描写也很一针见血,最后的结局就是大家都想看到的大团圆,太棒了,让人意犹未尽
卓别林的电影总是能突显小人物的魅力。
他在《城市之光》中塑造了一个可怜,却不向屈服命运的角色。他是一个流浪汉,却时刻保持自己的尊严。他不卑不亢,从不怨天尤人。他乐观地生活,为了所爱的人默默付出。
“Did you pick it up, sir?”卖花女孩捡花那段既心酸又心疼,她是个盲人,摸索着拾起花,微笑着别在他胸前。虽然看不见,女孩却能够与人交流,用心感受这个世界。
流浪汉在河边看见失去希望,想投河自尽的可怜人。他劝导道,明天又是个美好的日子。一番折腾,他不光救起了寻短见的James
《城市之光》有些人你不得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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