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不绝对。
只能说有时候这样吧。
电影终究是电影。总是理想的,完美的。
有时候,也写写故事,却越来越无法容忍大团圆结局。
好朋友失恋了。
是她先提出的分手。
而难过的要死的人却也是她。
我大惑不解。
明明放弃一个你不喜欢的人。
应该一身轻松自在啊。
何必如此忧愁。
问题是你身边暂时少了一个人。
多出一个空缺。
前些年看志明与春娇。
觉得庆幸。
他们遇见得刚刚好。
你这么难过。只是你没有遇见对的人。
你没有刚好遇见对的人。
如果你恰好遇见那个人。
你不会失恋,你不会难过。
也许,我指的是也许。
世上好多事都有个也许。
如果影片中的他们没有遇见另外合适的人。
那么,他们也不敢贸然分手。
还分得那么happy。
忘记一个人的最好办法就是喜欢上另外一个人。
我总是在得到与得不到这个问题上纠结。
我一直觉得爱情如昙花一现,让人心动的只有几秒。
转瞬即逝。
然后变成了永远的回味,回忆。
而回忆只会如醇酒一般,越来越香越来越有味道,让人沉醉。
真正的爱情只在虚幻之中,在我们的脑海里,在想象中。
有那么一个人。
其实电影所探讨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在某次邂逅迸发火花安定下来之后,是否会日久生情。电影里的两人不是没有努力过,在面对婚外情的诱惑时也会稍作抵抗,而做这些的意义又是什么呢?因为两个人仅仅是看起来很般配?我觉得女主角的一句话很精辟,他们爱上的不过是坠入爱河的那种感觉,而非彼此。
但是,我说电影的故事是一个有趣的话题,但它完成得却不够有趣。尤其是一见钟情的那对。萝丝·拜恩与西蒙·贝克间毫无火花而言。不是说不能拍一见钟情的桥段,而是你得拍出一见钟情的感觉。西蒙·贝克凭什么就非萝丝·拜恩不娶了,而萝丝·拜恩又肿么会突然就喜欢上一个钻石王老五了了?你敢担保这一对不会在三个月之后重蹈覆辙?或许编剧是想说这样的男人才是适合萝丝的类型,而她自己之前一直都没有意识到,错把一个痞子小说家当成归宿。但是,话说回来,这样的钻石王老五难道不是适合大部分女人的类型吗?电影把这个角色塑造得太过完美,没有把两个角色的共同喜好往深处挖掘,因而失去了说服力。
相较而言
才6.4分吗,这部电影我看过好多遍。
《give it a year》的意思是,再试一年。
如果那种感觉还没找回来,与其勉强在一起互相看不惯、互相撒谎、为了维护诺言而强求,还不如互相说真话:我够了,分开吧。
你不敢说这句话是因为你觉得我受不了这句话,但其实我多希望你先说出来,因为我早都受够了。说出来的那一刻,你发现你其实等了好久,我发现我超级开心。
天长地久?不不不,够了。
这电影表达的心智很成人,态度很诚恳。
必须要说的是这部片男女主角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双方都拥有足够的婚后社交
《一年之痒》不合适就分手,前提是你找到另一个合适之人,否则就是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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