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宣扬美式爱国主义的影片,但是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真是想不到我之前很喜欢的两位演员:汤米·李·琼斯和萨缪尔·杰克逊为什么会接拍这样一部电影
萨缪尔·杰克逊饰演的陆战队军官,在解救也门大使的行动中,下令屠杀了83名也门平民,另有过百人受伤。而影片却将他描绘成一个爱国、勇敢的光辉职业军人形象,整部影片都是在为他的不得当行为和谋杀作辩护,控方律师和反战者反而成了反面人物
实际上在NSA主管的办公室中,我们的确看到了出现武装人员的监控录像带,但是根据在这部影片中也出现的《交战法则》,下令向混杂着大量平民的人群开火,依然是谋杀行为。但是影片无视了这一点,转而大肆宣扬执行命令是军人天职一类,用各种理由来为丘德斯的行为开脱。但是无论是雄壮的音乐,还是激烈的战斗场面,都无法掩盖本片的苍白和缺乏理智
人民战争的词眼,是一个姓毛的人创造的。
但人民战争自古有之。
当自己的宗族受威胁时,没有理由只有成年男人厮杀,而妇孺只坐壁上观。
于是她们拿起了武器。
当一个未成年人的孩子拿着AK47对准你的亲人,你自然也会拿着M16在失去爱人之前行毙了她。
然而,总有人幻想这世界是美好的,他们希望妇孺们永远不知武器为何物,就自然当之妇孺们不可能拿起武器。
和平,不是写在脸上的孱弱,而是拿在手上的证物。
所以,Fuck the rules!
1、男主在也门收集证据时访问了当地警察,当地警察回答认为当时是和平示威,所以减少了使馆门口的岗哨。请问任何一个政府在知道对方使馆门口有示威时(尽管明确表明是和平示威),是增派岗哨还是减少岗哨?
2、国家安全顾问最终还是看了录像,录像证明当时人群确实在向使馆和陆战队员射击(包括妇女和儿童,甚至那个断了腿的小女孩),从国际法角度讲,不管对方身份如何,一旦拿起武器就不再视为平民
3、证据显示也门官方是在事件第二天后才去打扫战场,而此时才拍摄了主控方所呈现的种种照片。从电影场景看出美军撤离时是白天,也就是说也门官方、当地群众或恐怖份子有至少整整一晚对现场进行处理。尽管我们无法从电影中看到到底是否对现场进行了处理,但是主控方和辩方都也无法证明当时有没有人在人群中向使馆和陆战队开枪。而根据美国法律,任何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其犯法的情况下,他都是无罪的,所以这也是陪审团最终定下判决结果的原因之一
4、不可否认陆战队在开枪时确实杀害了一些无辜群众,但是我注意到在陆战队乘坐直升机飞向使馆途中
质疑:
1、一次在也门大使馆发生的群众示威,后演变成武装分子对美国大使馆的武装袭击,难道也门没有警察和军队可以进行社会秩序的维持,非得需要您世界警察派陆战队坐着直升机直接参与救援?
2、即便是军事基地和航母遍布全球,完成了接送大使上机还从容地降下星条旗保全国家荣誉的任务后,还不撤退,非得继续与武装分子对峙,您是准备固守待援还是反击解放也门人民?
3、明明处于有利作战位置,面对着几支拿着AK胡乱扫射的武装分子,居然把美军精英陆战队压得抬不起头来,竟然无法判断危胁到底是来自于楼下还是楼上?
4、即便是地形不熟悉,一时慌乱,狙击手总该有吧,根据子弹击中人体的位置应该很容易判断出枪手的位置,您就是要以牙还牙也得看准目标吧;
5、越南上校为了自己苟活,在战场上被枪逼着下达了战斗撤退的命令,对于军人来说是奇耻大辱,评价应是叛徒、怕死鬼、违反军规。而其堂而皇之做为证人,证明其也会在当时危机情景下枪杀战俘,正常评价是暴戾、残忍和无情,这么个角色最后还以军人最庄严的军礼回敬美军上校
影片通过军事法庭的诉讼讨论了很多东西,个人和国家,军人和战争,成功和失败,人性,理性...一部不觉得乏味和说教的美国主旋律片子
交战规则:好男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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