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喧嚣都市里一个普通流浪汉,衣衫破旧,被卖报小孩嘲弄,雕塑、长椅是他的栖息之所。虽然可能只是光怪陆离的城市中一粒不起眼的尘埃,但他乐观,阻止富翁轻生时,他说:“Tomorrow birds will sing.”
这天,流浪汉与卖花女相遇,无意间发现她是盲人。姑娘将花别到他胸前,那一刻,他爱上了这位失明的卖花女。临走时一旁的汽车声响过,教姑娘误会他是一位有钱人,而流浪汉因此不得不努力扮作绅士。他借富翁的车送她回家,他为帮她还清房租努力工作、参加拳击比赛。为了治好姑娘的眼睛,他向富翁借钱,又因种种误会,最后锒铛入狱。
美丽的姑娘恢复了光明,还开了家花店,生活有了起色。流浪汉也出狱了,经过花店。善良的姑娘要送他朵花,为他别在胸口,就像第一次相遇时那样。握着他的手,姑娘心头一颤。
“是你?”
“你的眼睛好了?”
“嗯。”
流浪汉只是直直地望着她— —城市中最亮的那束光。
《城市之光》,这部电影讲述的是卓别林饰演的流浪汉为了能够让美丽的卖花盲女恢复视力,所以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他和富翁打交道,也差一点就拿到了富翁资助的金钱,也去黑市打拳,从而赚钱凑齐手术费,这个赚钱的过程中,电影给人的感觉是喜剧性的,你总是会被影片中各种有趣的场景逗乐。
但是一旦看到最后卓别林对于盲女的拯救,而盲女重见光明后却认不得原来要拯救他的卓别林的模样,这才是一个深刻的悲剧,这种爱情不能得到响应,自己最爱的人近在眼前,却以为远在天边,这才让观众感到五味陈杂,难以言表。
《城市之光》
.“城市之光”这个电影名很好!为什么会叫城市之光呢?第一反应是这个流浪汉就是一束光,他照亮了买花盲女的生活。如果止于此,这束光未免太小了一些吧。卓别林的默片是悲剧与喜剧的巧妙结合,悲剧是隐含在其中的,不会直接赚取观众的泪水。如果我们只看到了动作的滑稽,那就错过了精髓。城市之光!这座城市之中的其他人与卓别林形成了鲜明对比,哪个是正常的呢?在我看来,是行为举止滑稽的流浪汉。想要跳河自杀的富翁无论是醉酒还是清醒,都不是一个正常人。有着丰富的物质财富,但是还是想自杀
惊艳!这是我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部卓别林的电影,不得不说,刷新了我对喜剧的认知。它可以让你笑到发狂,也可以让你全程陷入悲伤的情绪。能把喜剧做到这个地步,不可谓不高级。
全片沿袭了卓别林一贯的风格,零台词,用背景声和动作来让观众明白故事流程。柔和又哀愁的音乐从头贯穿到尾,我最后悔的一点就是提前看了故事梗概,所以全程对它的印象就是一个包装成喜剧的爱情故事,使得有些部分也确实没有笑出声来。结尾揪心的结局作成了开放式,让观众自己去想象后续,给人无尽的遐想,也确实是绝妙之笔。
卓别林的《城市之光》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影片在1931年公映,后于2007年被美国电影协会评为“百年百部经典影片”第11名。在影片中,卓别林饰演一个流浪汉,遇见并爱上一个美丽的卖花盲女。他对她百般照顾。为了治好她的眼睛,替她付拖欠的房租,他利用与一个时醉时醒的百万富翁时有时无的友谊,“筹”来了医疗费。在把钱放到盲女的手上后,他却被误判为抢劫罪进了监狱。
影片最后一幕被誉为电影史上最伟大的结尾。出了狱的流浪汉,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却遇见了重见光明的并已经开了一家鲜花店的女主角
《城市之光》大师为我们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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