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依旧出自导演马丁·斯科塞斯,但是显然并不是他一贯风格的电影,不过倒是一个好故事。
故事主角是爱丽丝,她出生在佛蒙特,她从小时候就喜欢唱歌。后来嫁到了墨西哥州,成为了一名家庭主妇,歌也就不再唱了。还有个熊孩子叫汤米。
虽然一家三口每天吵吵闹闹矛盾不断,但是一家人整整齐齐健健康康的爱丽丝很知足。
不过厄运总会从天而降,丈夫出了车祸,命丧黄泉。
料理完丈夫的葬礼后,爱丽丝手里的钱已经不多了。而她还要养育汤米,生活还要继续。于是爱丽丝想继续唱歌,但她必须回到佛蒙特。
马丁•斯科塞斯拍过一个电影,叫《再见爱丽丝》(Alice Doesn't Live Here Anymore)。我很喜欢里面的一个小女孩。她只是一个配角,由朱迪•福斯特饰演(之后在马丁的《出zu车司机》出演被诱拐的雏妓Iris而成名)。
她明明是一个小女孩,看上去却像个男孩,做派像大人,行为举止像个怪胎。她教另一个小男孩酗酒,教他去乐器店偷吉他弦,当他们在超市偷东西被抓后,她说是超市的错,她妈妈领她离开前她举起手来挑战似地说道:“再见,混球们!”(图三)。她对妈妈直呼其名,最爱用的口头禅是Weird(奇葩)
没感觉这是一部喜剧。关于片名,感觉像是句反话,Alice其实一直都在这里,她一直在同一个地方犯同样的错误,没离开过。
影片一开始就是爱丽斯的小时候,场景色调极为夸张,很明显是不真实的,我觉得这是导演的一种暗示,暗示这就是爱丽斯脑中的小时候,那时候她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一切都是美好的,想象着自己会实现自己唱歌的梦想。她就那样唱着,结果唱着唱着就唱到27年以后缝纫机前的自己了。她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妻子,关于唱歌,27年后仍然只是一个梦想。一个很重要的地方就是,后来David 问她,你为什么离开Monterey,Alice 说:well, I got married, Donald wanted to live in his own hometown, I want to go on singing, but he said: No wife of mine is going to sing in a saloon. 结果Alice 就这样轻易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还说:“yes, master……” 这算什么?!因为男人的一句话就能轻易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只能说明她爱男人多过爱自己的梦想。
后来她的丈夫在13分钟意外死去,他们因此而离开
《曾经沧海难为水》无限回味!非典型Martin Scorsese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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