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 me tell you the story of right hand / left hand. ---Radio Raheem
Radio Raheem应该是影片中印象最深的角色了——每凡到他的镜头,都以仰拍使他这个大块头显得咄咄逼人;手上拎的,是整个neighborhood里大概最拉风的大喇叭,放着Public Enemy的Fight The Power (P.E. in FULL effect!!);可之前还在说着'Left hand, hate, K.O.'d by love'的他,之后也与披萨店老板Sal大起手脚,最终死于police brutality,在热天将尽时点燃街角不同社群间的冲突火焰——
首先是年代1989年,是MTV横扫世界的时候。记得那时候会借来三倍密录的MTV录像带看9个小时……甚至看过整整3个小时的广告(也是借来的录像带)。
那种风格也影响到了电影里面。混合着大长镜头、摄影机移动、场面调度的是倾斜的画面,手提摄影机,快速剪辑,变形的大广角大特写。
导演达到了他想要达到的目的:呈现已经发生的、可能发生的、即将发生的事情,引导看的人去思索讨论。
这这片子里没有绝对的坏人、好人,每个人都在做他们自己(该干)的事。也许这就是这片名字的来历吧?
两条叙事线索,一条是萨尔的批萨店,一条是穆奇的生活……同处黑人街区,穆奇是故事的轴心。在这故事里,没有导致最后结果的直接推动力事件,但那些散落在影片中看似互不相关的情节却营造了一种推向最后高潮的走势。所有的事情的是随机发生的,但结果却是必然的。不过,导演显然不想纠缠这种带有宿命观点的哲学话题。结果确定了发生,而前面的气氛营造和各种随机出现才是重点。从早上的广播中说这是最热的一天开始,一直到打烊后还要买批萨街边仔……只是为了达到目的。
我想
《为所应为》(Do the Right Thing)是一部伟大的黑人经典。这部电影是美国黑人导演斯派克·李在1989年献给美国社会,甚至是全世界的现代寓言。电影中花了一天的时间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布鲁克林街区关于政治,种族,和暴力的故事。
斯派克·李作为一名毕业于纽约大学的独立黑人导演,用他的镜头和独特的黑人视角捕捉着美国的社会和文化现象,种族和社会是他批判的主要议题。同样是作为少数族裔的台湾导演李安,也毕业于纽约大学
由于历史的原因,美国大量黑人的处境始终是低人一等的,他们给人的感觉就是充满暴力和犯罪。长期的隔阂致使他们对于白人也是处于敌对状态,尤其是在黑人聚集的社会,基本上没有白人生存的空间。片中有个镜头,砸完披萨店以后,黑人们转向对面韩国人开的杂货店,韩国人争辩自己也是“黑人”,不是白人,竟然被放过,这就说明黑人固有思维里对于有色人种还是相对宽容一些。
“为所应为”斯派克·李已经看穿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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