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生命的最后,卓别林仍然惊叹于舞台的魔力:“我有过一两次……城市之光的最后一幕……我不曾做过任何表演……我只是站在那里……这是一个美丽的场景,美丽正是因为我没有过度的渲染动作和表演。”
毫无雕饰痕迹的非凡杰作。观众啼笑皆非,却热泪满怀。
《城市之光》的首映式是电影业有史以来最辉煌的一次。在洛杉矶,卓别林的客人是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在伦敦,萧伯纳坐在他旁边。这部电影取得了胜利。爱因斯坦看罢泣不成声。
所有的困难和焦虑都得到了回报
他是喧嚣都市里一个普通流浪汉,衣衫破旧,被卖报小孩嘲弄,雕塑、长椅是他的栖息之所。虽然可能只是光怪陆离的城市中一粒不起眼的尘埃,但他乐观,阻止富翁轻生时,他说:“Tomorrow birds will sing.”
这天,流浪汉与卖花女相遇,无意间发现她是盲人。姑娘将花别到他胸前,那一刻,他爱上了这位失明的卖花女。临走时一旁的汽车声响过,教姑娘误会他是一位有钱人,而流浪汉因此不得不努力扮作绅士。他借富翁的车送她回家,他为帮她还清房租努力工作、参加拳击比赛。为了治好姑娘的眼睛,他向富翁借钱,又因种种误会,最后锒铛入狱。
美丽的姑娘恢复了光明,还开了家花店,生活有了起色。流浪汉也出狱了,经过花店。善良的姑娘要送他朵花,为他别在胸口,就像第一次相遇时那样。握着他的手,姑娘心头一颤。
“是你?”
“你的眼睛好了?”
“嗯。”
流浪汉只是直直地望着她— —城市中最亮的那束光。
1931默片时代不错的经典吧,故事挺简单的:一个绅士流浪汉的所见所闻。卓别林所扮演的流浪汗虽然各种的拮据但是内心充满爱心。可以关心他人,为他人着想,和他相对比的就是他所经历的各种上流社会的种种非难。管家的白眼,富翁的清醒与醉酒两种状态的对比,以及卖报小童的骚扰,都反映出这个社会存在着对落魄人的嘲弄。不过结局我们还可以在卖花女郎看到了光明上更引申一下:绅士流浪汉收获爱情
《城市之光》片名的含义,我想大家不难了解:流浪汉是失明的卖花女的光,流浪汉这个小人物是这座大城市的光,当然了,如果仅仅将此片当做爱情片来欣赏,那么流浪汉对卖花女的爱情就是此片的光。
这是卓别林的一部悲喜剧。如上所述,如果单从爱情片的角度来看,此片是如何体现“悲喜剧”的呢?痴心的流浪汉演绎的是痴心的喜剧,而悲情的部分,也就是全剧的高潮和结尾:卖花女(此时开了一家花店)意外认出了眼前这个衣衫褴褛、被报童捉弄的流浪汉
【城市之光】震撼!“你现在能看见了吗?”——关于结局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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