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德,才华横溢的作家,因小说中的情色描写而被关入疯人院,但是,他的作品仍然不断,广为流传。当局,所谓的正义人士破害了他,却消灭不了他的自由,在墨水瓶底,鹅毛笔尖的自由,讲故事的自由。
身体有时会受外界条件所限,思想不会,表达思想是自由的。即使这个思想不被当时的社会所接受,但是写与不写,都是你的自由,没有人能够阻拦。电影中萨德没了鹅毛笔,就用骨头蘸红酒写在床单上,用血写在衣服上……除非死亡,否则,他就是要写,写那些“堕落”的,令人“疯狂”的故事。写作是他的本能,不会抛弃。
“鹅毛笔”灵感是不能被禁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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