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林肯》根据历史著作「对手的团队:林肯的政治智慧」改编,讲述林肯一生最大的成就即:废除奴隶制。对于这类写实性的传记电影,重在其历史下承载的厚重感受,评价都是其次的,电影整个过程围绕着“推动宪法第13修正案”而展开,以林肯遇刺身亡结尾;说实话,你我都很难站在一个真正伟人的高度去思考和理解他的追求和信仰,作为后生,当我们坐在银幕前观看这段历史,唯一能做的就是向亚伯拉罕·林肯致以崇高的敬意,因为他向世人证明,当不同肤色的人抬头仰望,看到的将是同一片星空。
还好是在电脑上补了此片,12年若去看了估计得两眼一抹黑呵呵上两小时,得感谢字幕组。
影片中最喜欢的不是林肯,是万磁王,不对是斯蒂文斯。
这个激进的理想主义老头,性格简单粗暴,观点也如其咄咄逼人,这个辛辣的老头在灌进林肯的鸡汤后,妥协了。
在国会中已半忽悠姿态重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拉来(威逼利诱)的一票可说是决定性的(除去议长意外的一票,可以说说共和党人就以一票优势通过修正案)。
可惜维基百度都找不到此人传记,真想欣赏一下这个怪老头呢。
林肯用自己的鸡汤和嘴炮喂饱了每一个人,这肯定有演义之嫌,但就是演义也是让人快活,喜爱的,比XXX业不知道高哪去了。
家庭线让人看到林肯忧国之余难忧家的一面,他不能像妻子一样充分表达丧子之痛,必须尽快收拾为国上路。
林肯的大儿在看到无数为国捐躯的残垣断臂时怒而从军,林肯是愁然而理解的,妻子不在其位因母爱而爆发也就可为观众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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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更想尽快了解美国南北战史了呢。
应该很少有人像老斯一样敢拍美国的老毛传。而敢演美国老毛的恐怕除了Day-Lewis也没有了。
这其实不是传记片,只截取了林肯生前最后几个月。但选择的角度很棒,充分反映了杰出政治家实现政治理想的圆滑和机巧。废奴法案的通过拍得一波三折、惊心动魄。过程中一些细节也体现了林肯为人幽默等富有个人魅力的特征。这基本是biography at its best了。
当然也存在着老斯片给人一贯的感觉:不少细节刻意,过于温情和琐碎。林肯和玛丽的关系着笔不少,但有些刻意和别扭。
Day-Lewis应该是获得奥斯卡无悬念。Tommy Lee Jones演得真好。James Spader造型真心认不出。
这是奥斯卡最佳影片有力的争夺者,但是胜利应该(也希望)会属于《少年派》。
9 out of 10
不得不说林肯真的很伟大!
作为了只对美帝的历史和政治有一丢丢了解的法律人,这部影片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
英语渣对于飞速而过还带着一丝美国历史常识而上下文不曾提及的词语的台词只能在关键时刻暂停返回重播思考推测着剧情,欧美脸盲症让自己艰难地认着一张张西装革履大胡子的脸最后只是勉强记得几个主角。
然而,这些吐槽依然不能否认我喜欢这部片子,之前看《哈利波特》《魔戒》等也是要挺久才能适应。但就是从主观上认为喜欢就会觉得好,这怪我咯!
美帝的政治进程就是民主的进程,虽然不愿意承认,美帝的民主对全世界民主进程的影响是极其大的,就也就是为何现在他们还在沾沾自喜。抽空要把美国的历史给仔细的研究一下。
看着南北战争的局面,想着最近火热的海峡问题,突然间觉得在逐渐把文化隔阂消除后,还是有希望法律途径让台湾回归的。
而这,就真的要好好研究民主与多数人的关系了。
看《林肯》一半是奔着戴-刘易斯,另一半还真就是奔着这个闹闹哄哄的“资产阶级MZ”来的。按说1865年,米国人还没完全脱离新大陆游民的那股子糙劲。议员上国会照样嚼烟草吐痰。这地方的乌烟瘴气,连约翰·福特那辈儿的人都看不顺眼,更别说现代的文明人了。所以每当看到那个明显欠扁的小白脸站起来对K老汤米,就不免心生疑虑:居然没打起来?没错,真就没打起来。即便是那个倒霉的俄亥俄大眼墙头草,最后收获的也不过是一片“叛徒”的斥骂声,并没有谁当真扑上来“毙了”他。这让我们这些耳闻目睹过韩国人抡老拳、台湾人扔皮鞋的人情何以堪?
不开玩笑。想想有没有一个亚洲人,会在老汤米当面那句“你更像爬虫类”的台词之后只还之以“how dare you”就了事?也许这就是为何儒家要明文规定一下“君子动口不动手”(只是规定完了还是照样动手)。其实斯皮尔伯格也会现实主义,比如他承认拉选票就得雇专业人才;但他又把这个过程喜剧化了——因为现实的逻辑就是荒唐的喜剧:伟大的理想,必须通过不伟大的手段才能实现。
连林肯都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从一开始
“林肯”Lincoln is a legend, but he is a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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