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子在深夜无人的街sing out from hysteria.很是感动.
一个女子可以拖着一台洗尘器四处走.
不知道鞋还有没有在学吉他。有个晚上,他抱着一叠厚厚的打印好的琴谱:“你会不会弹钢琴?”我摇摇头“不会。”随即,有一种不会弹钢琴是来到这世间之后与离开这世间之前的最大遗憾......
一次因为公交高峰期而踏上了他宿舍,他把吉他的“专座”腾了出来,我把Mp3里的Life's like a boat塞到他耳朵里,他后来也把他的iPod给我听.看到里面的曲目,之前和以后的再多的相似之处也不觉得神奇了。
看到他的书架一角,颇为惊讶,他也许是我认识的男生里唯一一个拥有那么多盘巴赫的人。
现在,现在,已经变得很零星的记忆比起人家的一百张肆意欢笑阳光灿烂有多微不足道微不足道。也许要那样子才足以向青春致敬.
两个星期前,在车上遇到鞋,一起上了地铁,面对面地坐下.短短的路程突然变得很长,他盯着我左上角的屏幕,我盯着他左上角的屏幕。
此时真觉得半年前,你是你我是我,半年以后没有你也没有我,不过能遇见这样一个鞋已很传奇
用午睡的时间看片,是一直想看的那部.看完后是厦门暖冬下午两点的太阳,那阳光竟也很爱尔兰了.
If you want me
Satisfy me
If you want me
Satisfy me
反复听反复听,中毒般,不能自持.我并未因结局悲观落泪唏嘘不已,只是爱极女人望向窗外的神态.这部电影制作成本相当低,镜头感并无多少,甚至像是DV拍摄,但也因此就真实生活,轻声慢摇咬住我内心深处的,小平静.
这支最讨我喜欢的曲是女人从便利店买电池回来的路上自己唱的,那若无其事的神态,熟悉地好像某个百无聊赖的下午,If you want me,Satisfy me.冬夜的爱尔兰街头,悠长懒散,有种空灵的寂寥,和惊慌. 我不觉得她生活里需要什么文艺色彩,讨生活比小爱好严肃得多,但是倘若真正共鸣到来,谁也摆脱不了这种善于说服自己的心神荡漾.男人动情,女人亦是.但是纵情音乐和歌唱,简单的对话,草草将情愫克制在生活的现实嘴脸里.再无后续.我太喜欢男人把钢琴买给了女人的结尾,这就是the best ending.
If you want me,Satisfy me.
It's so important for me.
当萍水相逢的一男一女在城市中相遇后的可能性,如果他们没有坠入爱河,那么其中一个就会把另一个谋杀了。
这也就是我爱上《Once》的原因。
她在夜色朦胧的街头,独自一人伫立在他面前倾听他用歌声嘶吼出离去的爱人的思念——然后她鼓掌,扔给他一毛钱。他愤愤不平,才给这点?
她第二天又来找他,他们一同去琴行里奏琴唱歌,共进午餐,他在公车上给她唱歌——她屁股后面像拖着个兔子灯一样拖着个吸尘器。
那天晚上她就随他回家了——请他在自家店铺里给她修吸尘器。
整体画面仿佛通过个人DV拍摄而成,昏暗,真实,如同身边街角正发生的事情
吉他大叔,拖着吸尘器就像溜着狗一样的美少女
第一次的合奏跟彩排过多次般默契,细腻的女声,在高亢的男声中,好像羽毛轻划过肌肤,酥酥麻麻
公交最后一排的位置总是会藏着那么多秘密
后背大大的玻璃让夕阳肆无忌惮地投射进来,看清了这两人的面容,以及琴弦摇摆的吉他
即兴演奏轻快的指尖跳动,诙谐俏皮地讲述着受伤的感情,描绘自己sucker guy
因为音乐相识的两人是一见钟情,还是只是两个在感情低谷的时候找到了可以用音乐相互慰藉默契的人选
然后将自己那份缺失的感情寄托在这份一见钟情上
面对自己喜欢的人,任何邀请都无法抵抗
一万种理由可以拒绝,却因为“喜欢”这个理由无条件接受
所以坐上摩托,在风景宜人的山顶说着听不懂该的“我爱的是你”
即使在录完通宵的原创歌曲,拿着成品的那刻,下一刻的分离就是永远
这段热血陪伴依偎的回忆也是永远的
不爱的老公回来了,爱的人走了,缘分已尽
在往复的街道熟悉的声音也不是熟悉的人
【题外话
是怎样的认知
一直在想最perfect的是什么呢?
做最喜欢的事。和自己最契合的那个人一起。就这样简单。
可是。还君明珠,恨不相逢未嫁。也许谁都没有错,也许是有错的太多。
电影《Once》被翻译成 《情难独奏》,真是巧妙。没有莎翁的悲剧此般迂回婉转,故事通篇就如散文般扬扬洒洒的几笔,连伤感都是那样染上了明媚的通透。很淡很淡。可心情就那样鬼使神差的变了天。
不是不期而遇。街头演奏者第一次用自己的歌对那个城市道了晚安,还是被灵动的女孩发现了。好奇的小搭讪。合唱,填词。都是感情上受过伤的人。歌很amazing,交集很简单。
不记得哪本书上写。但凡是爱,不管怎样的爱,只要是没说出口,就只是猜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明明相爱却甚至无法清楚说一声我爱你。
其实早就知道了。在山上。男主问女主是否爱她丈夫时,女孩大声用男主听不懂的捷克语回的那句话-----我爱你。
我爱你。大声对你说。这个不能说的秘密。
组乐队。录demo带。千辛万苦的过往,却是终究要回归。
一台DV拍的电影,一个没有名字的男主角和没有名字的女主角,不知名的导演,不明星脸的演员,光靠六首歌,就获得了奥斯卡奖,Once的魅力,就在于这部电影的事情,在任何人身上都发生过,就是那种茫茫人海中你遇到一个人,感觉很投缘。由于某种莫名其妙的话茬,比如电影中拖在地上的吸尘器,你们走在了一起。 然后某件事情或者某个动作或者某句话,突然让你有那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你会在心里对自己说,That is it。就是它了。就是这样的一刻。就是这样的她或他。
Once里面,Girl在店里弹钢琴,Guy蹲下来看着她的那一刻,就是那五雷轰顶的一刻吧。这样的一刻可能在任何人身上都发生过。不管你是谁,名人或者老百姓,罗密欧和朱丽叶,查尔斯和戴安娜,默多克和邓文迪,都柏林的吸尘器修理工和捷克卖花女。你们可能在一起,但绝大部分的,你们最后分开。再往后,你们桥归桥,路归路,成为茫茫世界中两个擦身而过的陌生人。联系你们在一起的,可能就只是那一架旧钢琴,或者一张薄薄的CD碟。
但谁说你们没有爱过呢?虽然在最激情的时候,也只是凌晨四点
《曾经》革命时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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