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5.1在涟水地段出的车祸《市区车》.我车损坏较为严重对方车轻微.后交警部门判断我承担主要责任对方次要,5.4日上午下达责任认定书.下午经保险公司及4S店将车辆拖往市区4S店进行拆解等待定损.在我持续多次电话催问定损结果都是未定好。在5.14日左右接到保险公司电话说车子在4S店不修理了他们公司决定车辆报废.原因是说4S店定价太高没修理价值。我的车是2011年3月买的广本风范标配的车到今年才14个月左右.今年3月买的保险唯一就是未买不计免赔.经保险公司一条条算下来把我车报废了也就陪我两万多元。请问保险公司现在以4S店报价高为由不修理我车要报废或者让我联系外面一般的修理厂把车子拖出去维修的做法是否合理!
这个问题一般来说不是很麻烦的。首先你要搞清楚问题出在哪里。上次你大修过是吗?是发动机还是变速箱?还是全部?还是空调?我个人认为你应该再次把车子开回修理厂(是4S店吗?)确认一下是你上次修过的部分出现问题,还是之外的问题。还是修过部分而引起的问题。还要提醒一句,就是不要一味听取修理厂给你回答你提出的问题,他们不一定就是真理。也可以多方打听打听了解。做到有备而战。我是说只要你确定是修理厂的问题,你先和他们能管事的比方说修理厂的厂长、经理,4S店的站长等等协商,看看他们的处理意见,没达到你的要求你可以到公管处(他们的上级)工商部门,这些都是比较慢的一种,要快嘛,呵呵你也知道新闻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