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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3个哥3个姐1个妹。在1990年分家。我和爸妈一家。我在19岁1994年出去打工把钱寄回家。在街上起了一个房子我爸把房子写成他的名子。我在97年回家。在我2001年结婚时他把房权证,土地证都交跟了我。我在街上做生意。爸妈在乡下。2009年妈妈去世了。我一个人出钱把她安埋了。今年我和爸爸吵了架,他说房子是他的把我告上了法院。叫我走。我和我爸的户口到现在还在一起。我对房子还有权住吗。
没有任何责任。
这合适,仅要没有迁户口。都有可能。拆迁也有。这是合法的。
你的房子属于属于父母财产,对方是侵害你父亲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建议起诉你哥弟,按照财产分配你父亲可以拿到百分之60多的财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