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由西向东行驶,对方(出租车)车由北向南行驶,我们在路口相撞,我的车速是四十码左右,他的车是八十码左右。在快要相撞时,为了避他,我刹车并向右(南)转向,但是还没有来得及他就撞上来了。他的时速是八十码左右,一直在相撞前都没有刹车动作(无刹车痕迹),而这个路口又没有红绿灯。现在我们两个司机都没有伤,但是对方旁边(车相撞的那一面)的乘客搞成骨折。这个事故该如何定责。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三)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