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看完的美剧(还不是因为被砍了。。。。。),从娱乐性角度来讲可以打高分,花哨的辩护技巧被压缩在足够快节奏的剧情中,角色设置也是各司其职,性格、特长互补。很多人非议此剧在角色塑造上有不足,但我恰恰比较喜欢前半季被认为“角色单薄”的几集。编剧应该根本没有想过把情节向律师们的个人生活延伸太多,而每个人的性格特点其实在工作中都有很好的体现,也专门安排了几集每集聚焦于一名律师展现他的特点。
很多人对于每集结尾的“真相”不太爽,我法律和罪案剧没怎么看过,不知道这样设置是不是有违惯例,不过我很欣赏这种安排。此剧取名justice并不是为了标榜我们的律师代表着justice,而是像Ron每集OP中的发言一样,意在说明事实正义往往是难以达到的,我们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努力追求程序正义,律师的存在是为了最大限度伸张程序正义——只要他们的手段合法。但即使是这样,一场符合程序正义的公正的审判其结果也可能与事实正义有差距甚至相去甚远。每集结尾的“真相”正是为了与庭审相比照,在事实和程序结果间产生张力
前段时间看了《金牌律师》(Justice),凶杀,欲望,法庭辩护,都是我喜欢的元素。里面有两段话给我印象很深刻。
其一是:
You got the right lawyer with you, we got the greatest legal system in the world.
这段时间又在看《梅森探案集》,更深刻地理解了这句话。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下,辩护律师的作用毋庸置疑。有时候,你有没有好的辩护律师,就是有罪和无罪的区别。他们真的有舌灿莲花,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本身,利用Reasonable doubt解放了不少被告人,很多人如果在中国审判决对是死路一条。判定有罪之前都假定是无辜的。有诟病,但不能否认更民主,更尊重人权。
另一段是辩护律师在对陪审团作结案陈述时说的,大意是:
正义的伸张并不是地区检察官胜诉,而是将真正的凶手捉拿归案并判刑,将无辜的人定罪并不是正义。而很多人常常忘了这一点。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美国地区检察官能否扶摇直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定罪率,即他的案子有多少能赢。而辩护律师的这番话,一针见血,点出实质,发人深省。
物欲横流、声色犬马的洛杉矶,这里是富人们的天堂,同时也是律师精英们一展拳脚的舞台。本剧的主人公是一所高级律师事务所的四位合伙人,他们个个身手不凡、各有所专。虽然都无比自负,但又能紧密合作,为自己的富人客户们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的官司。
Ron Trott是该所的招牌,他总是频频在各家电视台的谈话节目中抛头露面、巧舌如簧。他尤其擅长于招揽客户、陈述案情,并我行我素,因此也常常深受陪审团的厌恶。但正是他的天赋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才将这个精英团队团结起来。
片名叫justice,可是内容跟justice一点不沾边。Ron要的是媒体曝光率,要的是律师所出名。其他的律师要的是赢,“我们是TNT&G,我们不会输。”
看了两集,完全不想看下去。同样作为法律剧,同样以法庭作为最终战场,同样有调查过程中不光彩的手段,但是就合理和逻辑严密的程度,大家还真该看看《Shark》,这水平差得不是一般的远。
拿第2集来说,ok,那个女孩子出于正当防卫杀了那个出轨男,他们有性关系,女孩子自称想跟他结婚而不想失去他,求他跟她见面,还打算用身体来留住他……拜托,这段说辞里有太多的破绽。第一,如果女孩子真的爱他,那为什么还会跟其他男人来往而导致两人关系急速冷却?第二,疑点都提出来了,那天死男身上应该有很多现金,钱呢?被清洁工偷了?难道检察官不会去查证?某位清洁工近日突然出手大方或生活好转等等,这些故事不难挖掘。第三,那段法庭上如何用刀的重演真是可笑至极。就算女孩是反握刀柄而在挥退男人时刺死了他,这又有什么分别?过失杀人和自卫杀人在这节骨眼上又不是律师所要证明的东西
虽然拍得不错,但是我非常的不喜欢那个结尾。正是因为凶案发生的时候没有摄像机记录下一切,大家都不可能真的知道真相是什么,这样才建立起整一个重视程序正义的刑诉制度。这部片子将真相如此展现出来,只会让人怀疑刑诉的程序正义,但是人们忽略正是因为大家都不知道真相所以无法真正的实体正义才如此的重视程序正义。
就算某的人被定罪,有的人无罪释放,但是法官(还有陪审团)是神吗?知道他真的没罪?还是他真的有罪?
还是一句,现实中没有上帝视角。
这点上boston legal就做得比这部片子好,特别是黑寡妇的案件,真正的体现了现代法治的思想。
【金牌律师】fox 不是一般的有眼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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