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开头:
1、法官女儿死于盗窃车辆交通事故
2、法官主审偷车犯,偷车犯在当时的法规则下该判死刑
故事结尾:
1、新法规颁布,在新旧法规都有道理的边界地带,在死刑场上,法官制止了死刑,他遭到了阻力和质疑,但最终改按新法,救人一命
2、夫妻关系好转,妻子得知还能生育
这个片子大的方面可以探讨的有很多,但我感触最大的是法官的转变
在以前,或许因为他是一个执法者,他铁面无私,甚至有些古板,原则有余而人情不足
社会关系上:他拒绝过某警官提出的帮忙请求,致使该警官怀恨在心,落井下石
我比较喜欢看电影,只有有时间都会去看,电影和一个很不错的艺术形式,一部好的影片给人身历其境的感觉,反映了一些真实的侧面。同时又能放松心情。
本片不是很活跃,相对沉闷。
影片整体节奏较慢且通篇没有背景音乐,表现出严肃的氛围。对于现实社会的一些侧面进行的深入的刻画。最大的感受是观影中心态很平静,在这个浮躁的现实社会中,冷静的想一些问题。
本片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主线围绕(金钱,生命,法律),刻画了主人公一个“普通”的法官,现实中的许多无奈,女儿出事的无奈,因为自己的狗和执法人员动口角的无奈,等等。整个电影给人比较压抑的感觉,应该和没有音乐有关。表现了很现实的问题。
结局还算完美,但是有些强加上去的意味!
观后可以让观众有一些回味与思考!
影片从头到尾都是白描,近乎平视的镜头,拒绝音乐的介入,就像导演本人说的,他找了一个拍纪录片出身的摄影师,希望展现没有经过任何雕琢的真实。
从故事到场景,这部电影留下了多得几乎快让人看不明白的细节留白,每一段剧情似乎都有背后的故事,都有不一样的诠释。
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完电影,就觉得虽然深刻,但缺少震撼;虽然白描,却蒙着一层虚伪的白纱。
据说,影片中的三条主线故事都真有其事,但它们交错到一起的时候,却显得如此不真实。看完电影,我忍不住会想,在当今中国,真的会有一个法官需要亲自去找民警挂失,而那位民警又头也不抬、公事公办地扔给他一张挂失单吗?如果给一个家徒四壁的老妇10万元买她犯死刑的儿子的肾,她和家人真的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吗?如果真有一位身价不菲的企业家看上了一个死刑犯的肾脏,那死刑犯还能像影片里那样在最后关头逃脱死刑的枪口吗?
虽然这些不真实里多少能感受到导演的无奈,但还是希望中国电影能出现一些更有力量的作品,而不仅仅是躲在镜头后面的安全地带里做一个旁观者
看完这个电影,莫名的心里难受,邱武演的非常好,导演没用用过于花哨的镜头和剪辑,而是平平静静的让观众去感受演员所带给我们的震撼力。
从这部电影里,我第一次感受到死亡所带给人的恐惧和深不见底的低落,邱武面对死亡的时候并没有过于冲动的行为和举动。在法庭上当法官判处死刑的那一刹那间,邱武并没有呐喊,而只是颤抖着说上诉,第二幕邱武静静地坐在监狱的房间里,周围的狱友在憨憨大睡,把邱武内心的害怕立马给凸显了出来。第三幕,邱武与狱友起冲突,被叫到审讯室询问
透析什么?
第一层是治疗肾病,但到最后我们也不知道李总的肾病好了没有。
第二层是透析理性。院长愤愤嘶吼一句,你业务都做到哪里去了,英文字幕里赫赫然“professionality”,但在此之前没人能否认:倪大红上是片子里最有professionality的。这货是什么,现代社会里,职业化的倾向越来越重,随之而来的必然慢慢要抹去人情,最大化理性。守死法律,不得变通。一变通,法官就是在依照非法律的观念行事,而从来没有人赋予了他这样的权力。
法律当然是这样的怪物,别说人情了,人命也不能改变它。但最后,倪大红叫停了枪,实际他不需要这么做,枪毙秦武不存在任何问题。但他还是叫停了,为什么。
他也是个人,看着另一个人死得有点悬,害怕了。理性有时不像人的属性,太冷漠。
太少人真正嗜血,人们都是为了杀戮之外的事情杀戮。但他还是以理性为名,讲求完美的程序正当。
若秦武最终死,一部分人终究要怪上法律。那些死在上一法律与下一法律之间的人到底是为何而死?为什么瞬间之隔,时针不过走过了普普通通的一秒钟,当当当十月一号了
第一点,梅婷和律师劝邱武家属捐肾,为什么一定要置邱武与死地呢?如果邱武活下来,也可以自愿捐肾啊,如果以这个为条件跟邱武家属谈,不是更好接受吗?自己的心理负担也没那么重啊……这样一来,律师可以全力帮邱武辩护,如果邱武没有死刑,自愿捐肾,梅婷给钱;如果死刑,再拿走肾,给钱。两条路都可以好好走嘛。
第二点,城管抓狗,我一开始以为城管抓走狗是要打死呢,结果人家只是暂时带走,三天之内办好狗证就能拿回来,这TM有什么好抢的?抓紧时间办好证领回来就是了,偏偏要节外生枝
“透析”死亡前的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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