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我来写剧本
我不会让这个女人做主角
而是用这个男人做主角
他在即将生死未卜的时候
找到了一封旧时女人的来信
勾起了他曾经的生活
曾经的梦想
这个女人如此熟悉,却又并不理解
只有和这个女人在一起时,艺术家才能找到自己的自信和灵感
只有她欣赏自己
但是这个女人是谁,他始终不知
她的生活、她的窘迫、她的人生的问题是什么
这一切都让艺术家绞尽脑汁
2个人曾经在大时代的变迁下相爱
炮火中寻找到了短暂的平和
艺术家因为他创作了旷世的作品
直到这里,他开始搜寻这个女人
他找到了这个女人的身世
才得知
她和自己一样,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在大潮中随波逐流
无法决定自己的目标和命运
当艺术家落魄的找到自己儿子的豪宅
儿子和自己擦身而过
自己只是一个落寞的乞丐
世界还在运行
自己被世界轻松抹杀
作家R变成了音乐家Bryan,无名女主有了名字叫Lisa,书里原本三天的鱼水之欢变成了两情相悦的甜美恋爱,每周苦情一花白兰铃只出现了两次,且不苦,非常甜,甜美的恋爱固然好看,但这种恋爱方式已经破坏了本书的基本逻辑,即:一个痴情无悔的付出追求,一个优雅冷淡地doesn't give a damn shit.
作家R喜欢白铃兰的原因是什么?他自己说了,正是因为他不知道是谁送的,他才如此喜欢。也就是说他不会追寻探索神秘之物,他享受不用回报的关怀。作家R是女主的救赎,反之不是。作家R年轻有为,才华横溢,写作是主业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极富创意!四场白日戏,三场葬礼,一封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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