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别出心裁,但是后来才知道是翻拍。男猪脚长挺帅,很标致,女猪脚身材非常标准,前凸后翘,尤其是这翘屁股,难得一见。其实影片在检察官被绳之以法后就可以进字幕了,可是导演非要把男猪脚搞死,还让女猪脚来了句标准国骂,这就有点画蛇添足的意思了。
看《波士顿法律》最常听到的一个词叫“Reasonable Doubt”,介是美国司法制度度很重要的一个准则,意思是控方负责提出证据,辩方只需要对证据进行“合理怀疑”,如果控方的证据不能超越合理怀疑,那么,控方输,如果辩方没有提出足够的合理怀疑,则辩方输。简单来说杀人犯只要找到强有力的“Reasonable Doubt”,他就可能逍遥法外。但这准则大概能最大限度防止出现窦娥这样的衰人。
片子开始时的审判过程让俺有点困惑,以为介片将要讲关于这准则形成原因和完善过程,后来才明白只为了show一场男猪脚一石三鸟精巧的局。何况是场翻拍的片,也许那时的制度尚木有“超越合理怀疑”这一说。
片子节奏不是一般的快,一些地方的剪接也突兀的很是莫名其妙,但故事是好故事,如果交给Christopher Nolan拍,或许能更卖座些。
但最让我叫好的不是这盘局,也不是导演用区区1小时40分就搞定这个故事,而是片尾最后女猪脚那句“F**k you!”。当她转头颤抖着双唇说只有一句话想对男猪脚说时,俺绝望的心想
BUG,每部电影都有,但对于悬疑剧来说,太多的BUG,会大大降低电影的可看度。
得奖的那段视频发生在几年前,几年前那妓女的装束竟然与几年之后的一模一样,请问是仲么办到的?
男二死的也太,车“bong“一爆炸,没了。。。
女主在停车场被黑人警察救下,太TM牵强了,如果说黑人警察一直在跟踪他,那为什么男二死的时候他又在哪里?
还是停车场,那人到底是想做什么?杀人还真没见过开车兜着转圈的。。。
重点在结局,真的太狗血了,请问最后的结局,人性到哪去了?爱到哪去了?只能反映了一个问题,人为了出名,什么事都可以干的出来。如男角为了出名杀死那名妓女,亦如女主为了出名亲手将自己爱的人送上断头台。
对案件的实施,罪名的转移,罪名的逃脱,无关因素的消除在整体上有一个很好的把握和计划,而且风格大胆,堪称完美,疑惑的点也只有少许。
首先对整个犯罪计划做一个简单归纳。第一步,主角由于受到死者的威胁而想要杀害死者;第二步,设计一个杀害死者而使自己不受怀疑的杀人方案;第三步,观察发现检察官有十七次伪证的迹象;第四步,可以利用检察官通过极力做伪证来赢得官司为自己州长竞选增加知名度铺平道路的迫切欲望摆脱罪名,并且可以借此成名,一箭三雕:杀害死者,免于罪名,一举成名;第五步,制定详细计划。
现在讨论这个周密的计划:一,明确检察官在发生谋杀案后一定会通过DNA做伪证的方式来赢得官司;二,无论被起诉人是否真的是凶手,只要检察官起诉时通过伪证的方式作为证据控告并因此定案,那么一旦经查属实,检察官的行为属于程序上的违法,则该判决无效,即使真是凶手也一样无效。就好像偷拍的隐私无法作为直接证据一样,通过不合法的手段得出的判决无效。三,既然如此,主角计划,自己成为被起诉人,然后揭露检察官的伪证行为
深刻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同时也反映出美国司法体制的弊端。特别是陪审团制度对司法公正性的削弱,让坏人有机可乘,导致社会道德沦丧。因此建立健全法制体系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人性丑恶 司法体制 捍卫正义 证据制度 陪审团制度
一学期的经典影视欣赏课结束了,印象最深的还是那部《高度怀疑》影片,一部称得上是真相的背后还有真相的悬疑大作,同时也是一部人性丑恶与法律漏洞相互利用的法律电影,它把美国司法体制中重程序而不重实体的漏洞,通过陪审团制度,淋漓尽致地呈现给了我们。
男主角好帅阿,简直就是阳光派美少年的代言人,所以我仍无法把他和那个精心策划了一切的阴谋男人联系在一起,我觉得要么是导演选错了人,要么就是剧本给的空间不够发掘美少年的两面性,总之,这一定是导演的错。。呵呵。。那么说回电影,看的时候还不太能理解结尾处女主角的快速转换,快斩情丝,毕竟为了这个男人她可是连命都险些搭上,可见爱之深,可是后来来回味整部影片才发现这个男人的可怕,他设计了一切,所有人都是他的棋子,还记得他去找搭档商量揭露检察官只需要下一宗谋杀案,要么是流浪汉要么是妓女,而且证物了了,从那时起他就已经设计好了一切,那个被害人已经在去黄泉的路上了,当搭档敲开他的房门时,他的抱怨只是没想到他来得那么“及时”,在整个局中连虚伪的检察官也不过是他的一枚可怜棋子,最后的时刻,他说我们远走高飞,如果那女人心软了,真的放过他跟他走了,我敢说她一定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死于某个意外的原因而且天衣无缝的与他无关,so,这个女人是睿智的,与魔鬼共舞的的下场一定是比魔鬼死得早。
《高度怀疑》你能为梦想牺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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