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电影拍得比较早,04年上映那会应该还没有赶上现在电影科技的飞速发展,在那个时候看应该还是会感觉非常棒的,打斗场面,动作设计等看起来还是比较酣畅的。只是对比这几年复仇者类型的超级英雄之后,就觉得惩罚者可能也算是最贴近普通人的吧。
电影的故事内容也是比较常规的,一个正义的人,因为意外热了一个邪恶的人,然后全家被杀了,然后下定决心复仇,最后复仇成功,应该算是类型片里面最典型的套路了,爆米花电影,朋友聚会看看还是挺爽的。
正义同时存在于光明与黑暗之中。光明的正义更多地表现为现实的法律,而黑暗的正义却被大多数人所忽视了。在看完电影《狗仔队》后写的那些文字里,我已经提到了“黑暗的公正”。在这里,我只想摘录《Punisher》中主人公的一段台词:
“Sic vis pacem para bellum.(拉丁文,意思是:“如果想取得和平,就必须准备战斗。”)在某种极端的情况下,法律并不足够。为了弥补这个不足,必须在法律之外有所行动,去追求自然的正义。
这不是报复。报复不是出于合理的动机,而是出于情感。
不是报复,而是——惩罚。”
不知道从哪个烂媒体上看到过介绍,据说很不错而且票房很高,所以特意找来看看。先不说看过以后毫无印象,彪悍的男主角甚至再也没有在其他电影里面看到过,按理说这样的动作巨星并不算多,这样的大制作以后居然没有红起来。更难以置信的是John Travolta在这里是他的绿叶;而演Travolta老婆的当年在Mulholland Drive里可以说是风情万种,这次更加不吝惜丰乳肥臀;演Quentin的哥们也很出彩,一大堆的好绿叶配了一个红不起来的花,组成一部烂电影,够悲哀。
复仇的故事,看得过瘾。很喜欢这类以暴治暴的电影,如《生死狙击》《导火线》等。不是因为崇尚或喜欢暴力,而是在现在这样一个社会中,越来越发现想要用所谓的法律来约束坏人是不太可能也不太现实的。
正如片中弗兰克·卡索所说,极端的时候,法律是不够的,为了羞辱法律的不足,必须要做违反法律的事。
去追寻......正义。这不是复仇。复仇不是有效的动机,这是感情上的反应,不是复仇......是惩罚。
虽然是一部由漫画改编的电影,却没有太强烈的夸张——除了弗兰克·卡索在被追杀时受到近距离射击加上强烈爆炸仍没有死这个桥段。
虽然有点虎头蛇尾,但很明显,此“尾”有延展之意,不影响大部分剧情的铺设。
也因为本片很欣赏Thomas Jane,有型帅气,为了更接近角色,增加体重至200磅。从饮食到空手道,由匕首至火箭炮,为了锻造一个精准的惩罚者形象,Thomas几乎与饮食专家、教官和教练粘成一家。
另一主角John Travolta“坏角色”专业户的表演更不消说。演起坏蛋来,他只需要一个动作甚至一个眼神。
漫威电影回顾和吐槽之温柔的惩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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