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想到过我会去北京。但是我去了。熟悉那里的街道,了解好吃的地方,知道好玩的地方。有买不起的商场,有悄悄经过的房间。
2004年,在兰州火车站挥别我的小吉他手,看着他掏出身上最后的300块,看着他灰暗的消失在甬道尽头,我清晰的记得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流泪。这是一次告别,我告别的是我的青春。我们一起在老兵来吧喝酒,一起操着兰州话骂街,一起坐在小雪的街头吃羊肉串。发高烧住院的时候,他急忙忙的去借钱送我进医院。在小西湖迷路,花光了身上的钱,安然的站在天桥上等他来接。我们天真无邪,我们热爱摇滚。经常在非主流的店里歪着,等待一群人去吃廉价的小火锅。几十个人,聚在一起,神聊。送别他的那一刻,我觉得就是永别了,我以为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但是,还好,我们见面了。
我去了北京。
接下来的2004年,我遇到了老王,并且开始下乡,第一次接触到中国农村,贫瘠的,朴实的,该死的。在玉米地边吃青色的苹果,在大山深处看中秋节的月亮吃水啦啦的西瓜。那一年,我25岁。有个男孩子发着高烧来看我,他说,让我看看你的脸
【香奈儿秘密情史】2009年,春之祭--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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