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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 Oliver! (1968)
继续看奥斯卡获奖影片。本片获得第41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
本片故事是依据同名音乐剧改编的,而音乐剧又是根据Charles Dickens的小说《Oliver Twist》改编的。在孤儿院,一个叫做Oliver的孤儿因为想要更多的食物,被孤儿院卖到棺材铺做童工。棺材铺伙计辱骂Oliver的母亲,两人大打出手,棺材铺老板只好将Oliver关进地下室。Oliver发现地下室的窗户可以打开,于是偷偷跑了出来,步行几天来到了伦敦。在伦敦,Oliver结识了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小扒手。小扒手将Oliver带到了众多扒手的据点,领导小扒手们的老扒手非常热心的收留了Oliver。深夜,老扒手与一个年轻扒手见面接收他偷来的赃物,并让他隔天来取钱。第二天,年轻扒手的女朋友来索要年轻扒手的钱,她见到Oliver后非常喜欢他。Oliver与其他孩子一起上街行窃,他还没有开始行窃就被人误当成小偷抓了起来。在法庭上,有人为Oliver作证还给了他清白
奥利弗,母亲生下他就撒手人寰,他就此可以说是落入济贫院的魔掌,贫穷,饥饿,虚伪刻薄的时代,消化不良是富人的特权,他们只配吃一碗稀粥,加饭是可耻的。他敢反抗,回击侮辱母亲的人,爬窗逃走,往伦敦跑,伦敦充满可能和转机,也许他盼望能有所成,孤儿的渴望温情让他落进另一个陷阱。那个孩子,戴高帽,穿礼服,自称富有,却脏兮兮的,偷窃,带奥利弗去见塞京,塞京是个亲和的坏人,用香肠、鼓励、游戏来蛊惑他,把赛克斯.比尔立为孩子们的榜样。赛克斯阴郁又暴力
奥利弗(马克·莱斯特 Mark Lester 饰)是一名孤儿,从小在教会中长大。九岁时,奥利弗被派遣到工厂做工,之后又来到殡仪馆成为了学徒。奥利弗的聪慧和机敏让他很快就在殡仪馆里站稳了脚跟,但与此同时,他亦遭到了同伴们的妒忌,他们故意挑衅激怒奥利弗,最终奥利弗离开了殡仪馆。
无家可归的奥利弗过起了四处流浪的生活,经过漫长的旅途,他来到了伦敦。一个名叫道奇(杰克·瓦尔德 Jack Wild 饰)的扒手将奥利弗带到了匪首费金(朗·穆迪 Ron Moody 饰)的面前,就这样,奥利弗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一次意外中,奥利弗被警察逮捕了,但随后,他被证实是无辜的,当事人布朗罗先生(Joseph O'Conor 饰)对奥利弗感到十分愧疚,于是收留了他,奥利弗的生活能够从此走上正轨吗?
五十多年之后,波兰斯基自己拍了一版《雾都孤儿》,把大卫里恩版不太顺的地方捋得更加流畅自然,情节和内涵的侧重也有不同,但相比之下比较平庸(可能不比也比较平庸)。
结尾大唱人性赞歌时显得有些尴尬。
大卫里恩出色的戏段就会闪闪发光,闪耀出大师般的光芒。并且表现出了狄更斯的幽默,还有一种文学的天真。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即删)
善良是骨子里的,那些不愿反骨得的人,哪怕身处在浓浓迷雾,看不见任何曙光,我也想再坚持,再坚持一会儿。
“雾都孤儿”应该是写给奥利弗和南希的,一个是骨子里的善良,一个是骨子里的刚烈。刚刚看完《雾都孤儿》,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我以为奥利弗也会慢慢的变成他们中的一员,毕竟,他仅仅是个小孩。
第一次,他在济贫院吃不好,穿不暖,还要被其他孩子欺负的时候,我想他应该会跳起来还击,然而没有。因为他太小了,而且饥饿使他根本没有能力反击。
后来,到了棺材店
第一部看完的音乐剧。真人版迪士尼的歌舞洋溢,编排却更为精致用心,场面与音乐衔接流畅漂亮,音乐剧的飞扬与电影的庄重结合完美。电影的画面晕染灰棕的色调,古朴而庄重,与那个时代的雾都相呼应(似乎英国的影视有它独特的滤镜能让你一言分辨)。工业时代贫富差距已然咋舌,混浊的废水道、斑驳破落的废楼、肮脏的街道、形形色色的底层边缘人物——这是扒窃团的住处;洁白恢宏的房屋、清新干净的公园、得体礼貌的居民——富人区万物和谐美好,“谁要买这个这个美妙清晨”。Olive乖巧而有绅士礼貌
歌舞、演员、演技到位的《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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